添加日期:2016年6月28日 阅读:1912
在目前的医疗行业中,处方信息多掌握在医院手中,需要由执业药师开具。如果能够实现电子处方共享,便意味着医院处方外流,对移动医疗企业来说是巨大的红利。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速让移动医疗行业迎来利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将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保护等法规制度;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业内人士预测,网售处方药将在2018年迎来解禁曙光。
健康医疗大数据被视为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中提出,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保障,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销售处方药一直是多数医药电商难以触及的“禁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项规定被业内视为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依据,但在过去两年中,网售处方药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位医药领域研究人士表示,一旦电子处方放开,*直观的好处就是老百姓根据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可以在药店、网上等医院以外的地方买药,避免在医院排长队等问题。
事实上,在新医改加速落地的浪潮下,已有连锁药店通过联合互联网企业开始探索创新模式。此前,老百姓大药房与互联网医院平台微医达成合作,通过药店+在线问诊模式抢占处方药市场。
互联网医疗大事记
2014年5月
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015年7-9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
2015年12月
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了第*张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
2016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对于移动医疗和医药电商行业有着重大意义。同时,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意见也向医药电商行业释放了积极信号,随着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的形成,这或许会推动网售处方药加速解禁。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